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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节(2 / 2)

至于她这个早死的前妻,偶尔有人提起,也是撇嘴:“那就是个没福气的。”

还有人骂她是“天煞孤星”“扫把星”,把家人都克死了,好在她死得早,要不然还不知道要克死多少人呢。

书里歌颂得最多的便是男女主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走到一起的爱情。

没错,她这个炮灰的存在,就是男女主爱情路上的试金石,是为了证明他们爱情的“美好”。

去你大爷的美好!

她一家死的死,病的病,就没有一个有好下场。

对于别人来说,她或许只是书中一个无足轻重的炮灰,死了就死了,可对于她而言,那是她活生生的人生。

死的人也都是她的至亲!

想到书中的剧情,白榆就痛得心脏都要蜷缩起来。

之后,她就被一股光给吸了进去。

再睁开眼睛,她回到了十八岁,还没和江凯领证结婚之前。

白榆掩下心中的惊涛骇浪,对蔡望春道:“蔡婶子,我已经好多了,谢谢你。”

蔡望春看她脸色渐渐有了几分血色,这才帮忙扶她起来:“你这是中暑了,你打个电话给你妈,就跟她说今天不给她送饭过去了,回头多喝点水多休息。”

白榆感激道:“谢谢婶子,我知道了。”

蔡望春还要做午饭,看白榆真没事了,这才摇着大蒲扇走了。

午时的阳光照进客厅来,墙壁上的日历清晰显示着:1976年,8月16日。

她想起来了,上辈子这天她因中暑晕了十几分钟,也因此耽误了给她妈和表姐秦心卉送饭,她妈当着众人的面把她骂得狗血淋头。

不过这辈子,她妈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。

日历旁边挂了面镜子,那是家里人出门时用来正衣冠的。

白榆抿了抿唇朝镜子走过去。

说实话,她已经有点想不起十八岁的自己是长什么模样。

深吸一口气,她对上镜子中的自己。

镜子里的她穿着一身军便装,一头又黑又亮的长发编成两条麻花辫,青春洋溢。

只是两边的刘海又多又长,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,长期来回做饭送饭的奔跑,让她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,整个人看上去像块土不拉几的煤球。

其实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刘海,只是她妈说她五官长得太过娇艳,若不把五官遮起来,很容易给人造成不端庄的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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