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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爱如血(《不要乱捡孩子回家(人外)》同人)(3 / 5)

流言蜚语,就回来娶她。

费尔斯确实做到了。他赚了不少钱,社会地位也颇高,但他没有守信。

他说自己从未谈过恋ai,又和同为人类的何恩相恋6年。

等了几乎十年的魅魔发现不对,潜入人类社会寻找自己的ai人,却发现费尔斯正在对何恩诉衷肠,缠绵的情话都是以前他对自己讲过的。

一怒之下,她从何恩身边掠走了费尔斯。在无人之处,她听他不断地道歉、发誓,却再也不愿相信他的鬼话。

她把他杀了。用双手亲自掐si的,让他si不瞑目。

什么jg尽人亡,都是市井小人茶余饭后的笑谈罢了。

人类,最喜欢在背后讨论一些奇异的桃se新闻,尤其是当故事包含“恋ai6年”、“魅魔”、“出轨”这类信息,更是传播得不亦乐乎。

“没错,你的男友,不是因为魅魔而jg尽人亡。”未薇说,“是因为他不重诺,都是咎由自取。”

“……原来如此。谢谢你,未薇。”何恩沉默了半晌,用剑划破手指。

她把鲜血滴入洛特尔的牛n。

“喝了我的血,伤口会迅速愈合。”

洛特尔喝下,伤口果然一下子不见。

“我为了给费尔斯报仇,喝了树魔的毒ye,那时候应激反应强烈,差点si掉,好不容易活下来。为了这样的男人,y是把自己折腾成这样。”何恩无奈叹息,笑容倒是多了一些放松和释怀,“现在看来,他也不过就是‘费尔斯’罢了。费尔斯:filthy谐音,译为:肮脏的;wuhui的;下流的”

“他是filthy,但你不应该是‘何恩’而已。何恩:连读,意为:恨”未薇说,“你的能力很好,不应该在监狱中终其一生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何恩,你愿意加入我的指挥部吗?”

……

一段时间后。

“未薇这家伙烦si了!”身为未薇指挥官手下最得力的g将之一,何恩打si也没想到,自己有一天会被安排到这里来照顾洛特尔,“自己工作忙,非要我在休假的时候来哄这种小p孩!”

“何恩姐姐。”洛特尔委屈巴巴,“你可以给我讲故事吗?上次姐姐讲了一半的《睡美人》,就自己睡着了……”

——其实是被他c晕过去的。

“啊,行吧。”何恩任命地坐下,开始讲起《睡美人》的故事。

“何恩姐姐,为什么童话故事里,公主总会被王子吻醒啊?”洛特尔第一次听人类世界的童话故事,兴致b0b0。

“你看到的童话,大多来源于真实。”何恩说,“ai和鲜血蕴藏着惊人的力量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睡美人被纺锤刺伤手指,鲜血的诅咒让她沉睡。而王子的ai,会让她苏醒。”

“为什么一定要王子呢?其他人不行么?”

“关键不在于王子。洛特尔,能打破鲜血诅咒的只有一个东西。”

“是什么?”

“真ai。”

《真ai如血》完

小诗·初遇洛特尔视角

在我尚存的记忆里有一物我难以碰触

象征ai情的白鸽纯粹神圣、不可玷w

无需什么鬼魅伎俩就该是它原本的温度

第一次遇见她时一切好整以暇瑶池弗如

我相信这是既定的归宿所以请求神明相助

让她伸出手带我走心意也为快一吐

让她恍然让她明悟哪怕天地万象更迭我心永驻

魅魔未必是yuwang的奴我只是想与你并肩走更的路

【ps:鸽子是维纳斯之鸟,维纳斯是丘b特的母亲;因此鸽取ai情之意,详见《罗马ai经》】

【洛特尔视角,含极端个人理解,非常抱歉】

【押韵√斜藏√】【斜藏内容为:鸽俩好请快更新】

【原文发布于我的微信公众号“白日迟行”,欢迎关注】

【有时间会写一个开车版】

01

我的生日在大雪纷飞的冬日,所以我喜欢冬天。

我更喜欢坐在窗台上,看着似乎开始凋零灰败的世界,然后戴上一串玛瑙手链,从它半透明的晶t看窗外的一切。于是世界变成红se,红得灼人;一时竟觉琳琅毓秀,如坠春梦。

但生日的谎言很快就被朋友识破,因为我并不知道“生在冬天”的自己应该是什么星座。我只好支支吾吾地说出实话:

“我是巨蟹座。”

我的生日在夏天,如假包换。

我讨厌夏天。

所有的浪漫、温暖只有在冬天才弥足珍贵。不像夏天,满溢的黏腻的甜醉只能让人昏昏沉沉。

就是在这样一个我厌恶的夏天,我遇到了一个大麻烦。

02

我站在望不到头的核酸队伍里,热得大汗淋漓。前面的情侣,共撑着一把遮yan伞,男生脖子里挂着一个小风扇,对着nv朋友吹,还摘下手腕上戴着的发圈,给nv生扎起高马尾。我升起一gu嫉妒的情绪。

天气太热,我出门前撩起k脚,露出脚脖子散热。这个时候,我的脚跟痒痒的。

夏天,蚊子也多。

我甩甩脚,结果居然踹到了一个毛茸茸的生物,发出“汪呜”一声。

“呃啊,小狗。”

不是蚊子。

旁边有人冲我投来鄙夷和责备的目光,好像在怪我nve待动物。为了假装无事发生,我抓起被太yan晒得发烫的手机,装模作样地刷手机。

但是太yan太大,手机屏幕甚至不够亮,只能照出我汗津津的大脸。

我把手机塞回口袋——太烫了,实在握不住——无处安放的视线只好回到那条小狗身上。

那狗被踹了也不凶,反而认定了我似的,继续蹭到我脚边。

这是把我当遮yan伞了。

我轻轻踢开它,小心翼翼地掌握着力度,免得它又发出叫声。但是踢了一次,它居然又回来,蹭蹭我的脚踝,好像是以为我在和它玩游戏。

这狗最多两个月大,毛发脏兮兮的,沾满前几天雷暴雨后的w泥,这会儿全弄上了我的k脚和鞋子。

偏偏我还穿了朋友送的小白鞋,它这么一蹭,一片白se上全是泥巴和狗爪的痕迹。

我忍不了了,这次用了力,一脚把它踹开。

“汪呜汪呜汪呜!”它开始冲着我吠,叫得很可怜的样子,又在我身边赖着不走,开始撒泼打滚,引得旁人的目光又回到我身上。

我讨厌这样黏糊糊的视线。

我一把拎起小狗的后颈,直接走出队伍。身后的大爷一脸捡了便宜的欣喜。

哎,我讨厌夏天。

把狗带回家里,我走进厨房,它竟也亦步亦趋地跟在我的脚后。

好烦人。

“汪呜汪呜!”它冲我叫了几声,我没搭理,开始洗菜刀。

“汪呜!汪!”狗开始扯我的k管。

“g嘛?我洗刀是为了待会儿方便宰了你。别这么激动。”

那狗居然听懂了人话似的,拔腿就跑。

过了一会儿,我端着切好的小块jxr0u,在浴室里找到了它的身影。

它待在澡盆里,尾巴一下下地拍打着防滑垫,时不时用爪子拍拍水龙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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