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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(1 / 1)

宋澜轻笑,松开咬在嘴里的吸管。

“我觉得当人挺好。”

“为什么?”覃欢疑惑地挑眉。

“不知道,可能我也还没看到其他物种的快乐。老覃,你知道贺春阳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?”

覃欢认真听着。

“她说,她想当一隻飞鸟”宋澜叹了一口气,“只是可惜,我并不能亲自告诉她,如果你现在投胎了,可不可以试一试再当一次人?可我不能这样说,即便是在她墓前,我也只能说,贺春阳,去当一隻飞鸟吧。我希望她当人,无非是因为我想要补偿我对她的愧疚,不见得她真的会喜欢。但是,我多想告诉她,当一次人吧,再尝试当一次隻为自己而活的人吧,那样就不会那么辛苦了。”

覃欢心里坠着一隻不小的秤砣,贺春阳的结局谁也没有想到,跋扈的大小姐最后却把自己锁在了牢笼中,而正如贺秋明所言,这一座牢笼其实在很早就已经开始修建,谁也未能发现得了。

可她还是问,“但老宋,你为什么还是想继续投胎做人呢?”

“老覃,你喜欢当医生吗?”

覃欢笑,又看着老龟晃了晃脑袋,爬进了水里,然后,她才说,“喜欢呀,不然可真坚持不下来。”

“我也喜欢。活了三十五年,我发现自己正在喜欢的,都是作为人所拥有的特权。我喜欢我的职业,因为我可以救死扶伤,它给予了我太多的成就感和崇高感,我不得不承认,这些也是促使我坚持喜爱的原由,我喜欢吃饭,特别是炒菜,热腾腾的炒菜,但似乎也只有人类可以这样选择,我喜欢旅游,喜欢拍照,我喜欢我的妈妈爸爸,喜欢你,喜欢郑知微”她低头浅笑,“‘喜欢’或者‘爱’,这种情绪本身,也只有人类理解得更加深刻。所以如果能够让我自己选择,我会继续投胎做人。”

覃欢拍了拍她的肩,“你看过《重启人生》吗?”

宋澜摇头,她没有时间。

“你这辈子是医生,救了很多人的性命,功德积累够了,下辈子就有可能当人,放心吧。”覃欢咧牙笑,“如果你也选择当人的话,那我也委屈求全,舍命陪君子吧。再勇敢做回人!”

宋澜笑。

“没开玩笑,说真的,我这一生爱情求不得,友情确是上上好,我很幸运,能和你成为朋友啊,宋澜。”

宋澜侧头,看着覃欢那双真诚的眸子,清晰地回道,“我也是,覃欢,很高兴和你是朋友。”

覃欢瘪瘪嘴,感性得就要哭了,她将脸对向太阳,企图用阳光蒸发掉自己将落未落的泪水。

“老覃,下周科室要派我去南京开个专题研讨会。”

“去啊,多好的机会,学习学习,明年还是要努力评一下职称。”

宋澜点头,“下周三出发。”

“去多久?”

“大概一周。”

“行,这几天把东西收拾好,出去待得也挺久。”

宋澜轻轻嗯了一声,然后才说,“那天,我说下周三,郑知微说她要回来。”

老龟又爬上来晒太阳了,不知道是不是刚才的那一隻,覃欢分辨不清。

这一趟,郑知微走了小一个月。

周三,九月二十五日,天气晴,有风。

仍是世纪广场。

覃欢站在中心雕塑,看到一辆辆越野车扬着灰尘而来,以此停放在广场停车处,然后一个个橙红色的人齐刷刷滚动过来。

涌向广场中心。

人群渐而骚动。

此刻,覃欢才意识到来世纪广场接人的不止她一个。

可即使是人多,覃欢还是很快就找到了郑知微,每每这个时候,覃欢总要洋洋自得一番,感叹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高。

郑知微像一株劲草,兀自散发着美好又向上的生命气息。

覃欢玩闹的心思上来了,她摇着自己的车钥匙,等着他们拍完照后,快步走到郑知微面前,把人叫住,“美女,走吗?”

郑知微有些局促,她的轮椅进了半分又退了半分,实在尴尬。

“覃医生好”

覃欢噗嗤笑道,然后上下打量着郑知微,感叹着,“很好,出去一趟,还长了一些肉,总算不是小骷髅了。”

李玉河听着直乐,“知微姐一直都瘦,倒也不至于像骷髅。”

“啧,小朋友,夸张懂不懂?夸张!”覃欢把车钥匙握在手里,看着郑知微,“走吧,回去。”

“去哪儿?”郑知微想了一路这个问题,她已经不用住在医院,只是要定期去复健,北安没有她的住处,回龙镇又太远,原本盘算着回来先找个酒店住一下,然后再租个房,却未曾想到,今天覃欢会来,还一语戳中了她的心事。

“回老宋那里呀,不然你想去哪儿?回龙镇?”

郑知微紧抿着唇,没说话,而眼神又在覃欢四处打量着。

“郑警官,别看了,老宋出差学习去了,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。”她推着郑知微,说,“宋澜她在老城区买了一套房,离你复健的医院也很近,这几天你先住哪里,我会陪你住着,等她回来,我再撤退。”她说完又看了看李玉河,说,“小朋友也可以住的,房间够。”

李玉河不满意她的称呼,却还是认真回答,“我就不去了,我得回家看看妈妈,再有,我那一摊农产品还没有卖出去,直播间得顾着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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